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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甲方的临时办公室费用(甲方办公室含在措施费里么)!

发布于 2023-09-15 17:24 阅读(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工地甲方的临时办公室费用,甲方办公室含在措施费里么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目录

  1. 甲方办公室属于临时设施吗
  2. 工程配合费包括什么费用
  3. 施工现场没有搭建临时设施的地方,怎么向甲方索取费用
  4. 施工时施工单位在外面租房子住,甲方需给他们补贴吗

甲方办公室属于临时设施吗

属于。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显示,临时设施费里包含甲方和监理办公室的。因为甲方和监理办公室也属于该工程建设需的临时建筑物。

工程配合费包括什么费用

施工配合费是总包单位为配合分包单位所发生的现场管理费用。施工单位在营业线上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时,需运营单位在施工期间参加配合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含监督检查费用)。

施工配合费即总包配合费,通常指由项目甲方发包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的项目施工配合费:含提供水电接口、提供垂直运输、土建收口、施工脚手架、竣工资料归档、成品保护、平行交叉影响、铁件预埋等总包单位的服务、配合管理责任、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在建筑工程里面,总承包单位一般指土建施工单位,分包单位指装饰、设备安装等其他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准予分包的项目工程。甲方土建、安装、装饰等交由承包单位施工,其它特殊安装工程或者装饰工程分包给第三方公司,土建单位即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索取的费用即为施工配合费。

扩展资料

所谓总包管理费,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当总承包人求发包人同意其分包时,发包人往往求总承包人同意由其直接与分包人结算,并约定以分包工程价款的比例向总承包人支付总包管理费。此时总承包单位收取的是名符其实的总包管理费。(管理发包过程中产生的)

所谓总包配合费,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除具有按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的法定义务外,还应承担向承包人提供符合求的施工条件的义务。

当发包人采取总包加平行发包模式时,也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由发包人指定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项目,其施工条件往往需总承包人配合才能满足,此时,发包人会与总承包人签订就总包人提供的配合工作(例如脚手架、垂直运输等)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总承包人在切实提供了这些配合工作后,向发包人收取的费用,有时双方在合同约定中往往也其称之为总包管理费,其实质是收取的是总包配合费。(施工配合过程中产生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施工配合费

施工现场没有搭建临时设施的地方,怎么向甲方索取费用

没有很理解你的意思,没有搭设临建,为什么索取费用?

明白你的意思了,主是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这种情况,一般的建设单位会考虑到风险,在合同里明确规定,施工场地不提供办公区及工人生活区,总包单位自行解决。该部分费用已经涵盖在措施费用里了。如我们现在这个项目合同专用条款里是这样写的(本工程措施费需进行如下特殊说明:由于施工场地狭小,现场的生产及生活临设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外借场地。费用已经包括在措施项目费单价中。②承包人须为发包人、工程监理单位提供工地办公室各一间,所需费用包括在措施项目费单价中。)

合同里没有约定,还看总包单位在中标时是否有过承诺,总包在投标报价的时候是否考虑到了这部分费用,总包单位在投标保价时是否已经意识到了现场不具备搭设临设的条件,合同措施费是否采用的是单价包的形式,是否已经明确或含糊的说明了不做调整。没有考虑,就需与建设单位协商解决了,是外租办公区、生活区需计算租金,并原报价中的临时设施搭建费用扣除,如没有材料加工场地等,需外加工在运至现场的,需索赔运输费、场地租赁费、装、卸费用等。

施工时施工单位在外面租房子住,甲方需给他们补贴吗

这个主是协商,临时设施费包含了临设搭建、职工住宿的费用,甲方如期支付,还是有理由拒绝支付租房子费用的;但租房费用大于临时设施费用,乙方有权利提出补贴。租房费用大于临设费用,乙方拿出足够的证据,甲乙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合同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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